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及时间
由于劳务工的就业不稳定或就业质量下降的问题发生,一些用工单位随意安排加班加点或不依法安排劳务工休息时间等损害劳务工自身利益的情况屡屡发生,2013年我国颁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合同法》等保护劳务工切身利益及严格要求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单位的制度法规。其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19号令第6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向各省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否则将依法处罚。
向许可机构提交材料后,许可机构可当场允许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整改,或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下,许可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受理和实质内容的审核,并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许可机构必须在20至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书面通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那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该怎么办理又该提交哪些资料?
1、还未经营劳务派遣的新公司(或正在注册的公司)需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去相关部门领取或在官,网上)、已经成立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在注册的公司可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质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证明或房屋财产证明)、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书等其他材料。
2、已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还需提交:劳务派遣者情况(包括劳务派遣者人数、签订劳务合同、支付报酬、参加社保和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协议样书、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资料。
3、分公司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情况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变更的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难免会遇到经营场所更换、法定代表人更换等情况发生,导致公司年检时不合格应该怎么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19号令的规定,凡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如有变更的情况,需要符合变更条件后才可申请变更。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公司需要向部门登记变更情况后才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的申请公司需要如实填写两份《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1、如是需要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名称进行变更需要提供由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股权人共同出具的变更报告情况书并签名;
3、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变更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出具现所在经营场所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是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4、对注册资金进行变更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由财务或验资机构出具的1个月内的验资报告。
有些劳务派遣公司找第三方代办公司时,代办公司服务一周内能把劳务派遣许可证办下,但三个月过去了,劳务派遣许可证却迟迟未发下来。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催促下,代办公司只好将资料转交给汇域商务有限公司,经我司查看,发现办理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场所等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这也是问题的所在,所以汇域商务有限公司提醒需办证的公司,在选择代办公司时问清办证的相关条件和所需提交的资料,若代办公司对证件所需的条件、材料和流程都不清楚的话,还需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