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快速代办通道
办理条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4.节目制作人员证书、聘用合同及身份证明;
5.制作场地、器材、技术设备等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6.经营活动场所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审批流程:
1.受理:广电行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后续审批;
2.审核:按照工作量、审批权限和各节目类型的需求,对申请进行审批;
3.公示: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办理情况;
4.颁发:由广电行政部门颁发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周期:办理周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左右,审批流程复杂或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下可能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