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法规 TR EAEU 047/2018 适用于拟在海关联盟成员国境内使用的所有类型的酒精饮料。
TR EAEU 047/2018 不适用于:
旨在通过EAEU欧亚联盟国家过境的酒精饮料
用于科学目的的酒精饮料
由私人生产且仅供私人使用的酒精饮料
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酒精饮料
含乙醇的酒精饮料(见附件 1)
EAC合格评定程序
EAC合格评定以两种形式进行:
EAC声明(方案 3d、4d、6d)
国家注册SGR(根据 TR CU 029/2013 关于食品添加剂、增味剂和加工助剂的安全性)。
EAC酒精饮料声明由俄罗斯的指定机构执行。
包装必须符合 TR CU 005/2011关于包装安全的要求。
TR EAEU 047/2018 关于酒精饮料的安全性
获得TR EAEU 047/2018关于酒精饮料安全要求认证的产品,均标有欧亚联盟EAC标志。将没有相应EAC标记的产品投放市场可能会受到罚款或没收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