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
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资公司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