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质要求
1.1 标示牌底板采用铝镁合金,密度2.5-2.8g/cm³,厚度选用1mm或2mm,符合GB/T3880.1-2006第7.1条;
1.2 标示牌版面采用3M EGP工程级反光膜;
1.3不允许有裂纹、裂边、腐蚀、穿通气孔、起皮、毛刺,允许有轻微的划痕、擦伤、划伤、印痕、压入物等。
2、制作要求
2.1 标示牌版面采用反光膜丝网印刷技术,要求采用与反光膜配套的专用油墨;
2.2 标示牌表面无明显皱纹、开裂、凹槽、破损或弯形,膜无脱落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0mm。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标示牌板面无面积大于1mm2气泡,且在任何一处面积为10×l0cm的范围内,无2个(含两个)以上的气泡。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2cm。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凡标示牌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得有接缝。当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距离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粘贴反光膜应采用叠压接缝,上层反光膜压叠下层反光膜之重叠部分不得小于1cm。
针对上招标文件的要求,建议委托试验报告检测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