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英文全称: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中文全称:网络内容提供商。ICP可以理解为向广大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或部门。
企业用户备案重要规则
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副本,无年检章要求。
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若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并在主体备注中说明。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单位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阿里云中国站备案帮助文档中的单位网站命名要求。
备案提交管局后,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
备案所需资料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个人用户备案重要规则
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个人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阿里云中国站备案帮助文档中的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备案所需资料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