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链物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冷链物流监管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挥政府监管主体作用,依法规范冷链物流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强化跨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冷链物流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完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制度,分品类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落实冷链物流全链条保温、冷藏或冷冻设施设备使用和运行要求。严格执行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不得收储无合法来源的农产品、食品。加强冷藏车生产、改造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推进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在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各环节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关等跨部门数据融合,积极对接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提升冷链监管效能。
2.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开展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加快完善冷链追溯、运输监管、冷库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体系,在冷藏车、冷库、冷藏集装箱等设施设备中安装温湿度传感器、记录仪等监测设备。依托第三方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建立冷链物流智慧监管平台和监测追溯系统,基于***技术支持,强化冷链物联网研发应用,实现冷链物流各环节数据实时监控和动态更新。创新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体系,研究将冷链产品追溯、全程温控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通过“信用江苏”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无断链”企业白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冷链物流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共同打造和维护诚信合规的市场环境,鼓励群众参与冷链物流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3.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适应不同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要求,完善覆盖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终端全链条以及冷链包装、运载工具、作业环境等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加强检验检测检疫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优化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推动各地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技术机构加强冷链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支持农批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提升就近快速检测水平。完善应急检验检测检疫预案,实行闭环式疫情防控管理,防范非洲猪瘟、**肺炎、禽流感等疫情扩散风险,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机场、港口等口岸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等规定,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设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检疫,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杀,全程可追溯、全链条监管,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增强冷链物流应急保障能力,引导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批市场、医药流通企业等开展多元储备,完善应急冷链物流保供企业名单。强化冷链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设施设备操作规范,提高冷链物流安全运作水平。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协调和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省级冷链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交通运输、供销合作、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重大问题研究,完善支撑政策,强化评估督导,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各地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发展实际,加强调研和政策衔接,进一步强化促进冷链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本地冷链物流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冷链物流发展调查研究和行业自律建设,强化冷链物流理念宣传和冷链知识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全程冷链的认知度、认可度,共同推动冷链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夯实行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