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经济发达,达到全民就业,政府收入大部份来自金融服务业及旅游业。政府对于持续把开曼群岛发展成为一个离岸金融中心给予很大支持。开曼群岛的名声和受欢迎程度在日趋增强,特别在亚洲地区,因其是香港证券交易所仅有的二个获准上市的离岸司法管辖区之一。需要企业者想到开曼设立一家公司但是不知道需要有哪些条件?那么在此登尼特特作一份精简说明,仅供参考;
一、注册开曼公司的注册名称:
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不论注册资本大小,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字眼,另请留意公司名称如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需经过相关特许才行。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公司(LIMITED)”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同时也可以注册中文名称,如需加注册中文名称会增加RMB2000元的费用。如需加中文,需有英文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