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粤港澳彼此商谈,粤港澳中间经珠港澳大桥港口流通的商务汽车指标值总数明确表示,自2017年9月1日起运行领取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能通过广东公安厅交管局政府门户网站递交申请原材料,审核后预定前去广东公安厅交管局审理服务厅申请办理。
为了方便业务查询,被告方也可以带上原材料,前去香港中旅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的服务处提交申请。
为充分运用珠港澳大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性,秉着尽可能放开领取标准的基本原则,本次粤港澳双方对有关政策作出了适当调整,相比于其他港口行驶车辆指标大幅度降低了申请资格,并增加了申请办理目标范畴。
新闻记者还获知,珠港澳大桥建成后,过去早已获准的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两地车,可以免加签立即走动立交桥(待定期为2年)。
●申请办理粤港澳经珠港澳大桥流通的商务汽车指标标准
商务汽车(别名私家轿车,用以来回粤港澳两个地方从业商务接待必须车辆,车辆型号为车身低于6米,含驾驶员等在内的8座下列小型轿车,车子不可从业运营)指标值分为两种:一类是香港经立交桥进到国内,并获得国内车牌号指标;第二类是国内经立交桥进到中国香港,并领到香港车牌指标。
指标值期限为5年,到期时依照到时候规定条件推迟,期满3年仍未办延期,指标值将被注销,供别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用。得到审批后,汽车在大桥通车后才可行驶。
类香港经立交桥进到国内商务汽车指标申请标准:
海外到我国创投企业(含港澳地区和外国公司及境外投资者)
对到我国投入的境外投资企业(本人),不管投资总额是多少,本省公司3年之内(含办理当初)纳税额累积超过10万人民币以上者就能申请办理1辆行驶珠港澳大桥港口的商务接待车辆指标;缴税50万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第2辆;100万人民币以上可申请办理第3辆。过去办理过别的港口汽车的,没有限制,仍然可以提交申请。
广东公安厅交管局还因此进一步优化了申请办理办理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需要提供项目投资批准证、《企业法人营业》、公司完税证明、企业企业登记材料、车辆注册登记文档及驾驶员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不会再审批公司的汇算清缴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无需再法人或注册香港公司公司股东亲身申请办理,需要由受权授权委托人委托申请办理。递交的申请办理被立案后,在指标值有剩下条件下,获准时间也从别的港口的一个半月减少到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