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包材料撰写包下证

   2023-12-18 190
核心提示:新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

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自2010年8月1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已由文化部下放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事代办下面给大家介绍如何申请文网文以及要满足什么条件: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5、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6、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一下条件才可以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 、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固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游戏,直播,音乐娱乐产品等)

3 、具有正规合法的互联网文化生产能力

4 、文网文申请单位有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 、符合文化部对互联网文化单位结构、总量和布局的规划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办理所需材料: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签: 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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