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填报,并应当根据实际进口葡萄酒的酒标,在“商品名称”栏目填报品名、品牌(中、外文)。如“干红葡萄酒,十字木桐古堡CHATEAU CROIX MOUTON”;
在“规格型号”栏目中填报葡萄酒的容器容积、年份和产区,如“瓶装750ML,2004年,波尔多产区”,如果酒标上已注明等级的(如AOC、VDQS、VIN DE PAYS等),应当在该栏目填报。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时除提交目前海关规定要求的单证和资料外,还应向海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内容完整、文字清晰的进口葡萄酒酒标(包括正标、背标)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不低于300万像素)彩色打印件。
(二)原厂商发票。对于通过境外贸易商进口无法提交原厂商发票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时应提交由境外贸易商制发的商业发票,发票上应当包括生产厂商名称和原厂商发票的编号。
三、对于不能提交上述资料的,海关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报关单申报的内容与酒标内容不符的,海关将按申报不实处理。
2020年规范申报要求
税目2204.2规范申报要求: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品名(中文及外文名称);4加工方法(鲜葡萄酿造);5酒精浓度;6级别;7年份(没有年份的申报无年份);8产区(中文及外文名称);9酒庄名(中文及外文名称);10葡萄品种(中文及外文名称);11包装规格(单位包装规格*每箱单位数);12GTIN;13CAS;14其他;
规范申报释义:
01 加工方法
指商品在加工过程中具体采用的方法。例如,2204.2葡萄酒填写“鲜葡萄酒造”;
02 酒精浓度
指商品中按重量计酒精的百分含量,用“%”表示;
03 级别
指酒的档次的区分。例如,AOC为法国葡萄酒的最高等级,AOC级葡萄酒只能采用指定产区内种植的葡萄酿制,且使用的葡萄品种等都受到最严格的监控。对于比较便宜的酒,如果没有级别的划分则填写“级别:无”。
04 年份
指用来酿造葡萄酒的葡萄的收获年份,而不是酒的瓶装年份。例如,子目2204.2意大利“Prosecco(普罗赛柯)”牌汽酒的“DOCG”级2007年。
05 产区(中文及外文名称)
指酒标上表示的葡萄酒产区。例如,子目2204.2意大利“Prosecco(普罗赛柯)”牌汽酒的产区“威尼托(Veneto)”;子目2204.2法国“Bordeaux(波尔多)”牌葡萄酒的产区“梅克多”或者“格拉夫”。
06 酒庄名(中文及外文名称)
指生产或者储存酒的酒庄名称。例如,子目2204.2意大利“Prosecco(普罗赛柯)”牌汽酒的酒庄名“Seiler Manor(赛乐庄园)”;子目2204.2法国“Bordeaux(波尔多)”牌葡萄酒的“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拉菲酒庄)”。
07 葡萄品种
指酿制葡萄酒的具体品种名称。澳、美等生产国规定,一瓶酒中含某葡萄75%以上,才能在瓶上标示该品种名称;德、法等国则规定,酒标上如果出现某种葡萄品种名称时,表示该酒至少有85%是使用该中葡萄所酿制的。
例如,子目2204.2意大利“Prosecco(普罗赛柯)”牌汽酒的葡萄品种“Prosecco(普罗赛柯)”;子目2204.2法国“Bordeaux(波尔多)”牌葡萄酒的葡萄品种“Carbernet Sauvignon(赤霞珠)”。
08 原液进口或原瓶进口请注明
原液进口的注明灌装地点(保税区内加工或分装、保税区外加工或分装),原瓶进口的申报商标情况(有商品权进口的注明所属品牌的中文及英文商标,入区时无品牌不含商标权进口后贴商标的则注明小标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