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即公司设立时并不需要立即缴纳注册资金,只需要股东们公开做出一个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注册资金到位即可,也就是说只要股东们协商一致,即使30年之后缴纳都是可以的。
好家伙,有些投资者一听就激动了,不用实缴,那千万级公司分分钟开几个。
现在开公司不验资,开个公司基本不花钱,如果自己没本钱,非要存100万进去验资再取出而让代理公司弄的话开销也不会超过5000!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参与公司经营的投资者们,一定要注意公司经营的一项法律风险——
注册资本并不是越高越好!
高额的注册资本确实可以对外显示公司的实力,注册之时也的确无需实缴,但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未来发生债务,股东要在应缴未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简言之,注册资金就是股东对企业的负债,注册资金越高,投资者的隐形经营风险就越大。
当企业发生债务危机时,企业资金全部还完还不够,则需要根据股东股份以注册资金为限承担各自债务责任。
注册资金越高股东补足的义务就越大,股东自身风险也更大。
举个例子: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A和B两个股东,现在公司对外负债500万元,A和B各自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
1、假设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A认缴出资80万元,B认缴出资20万元,那么A和B只需各自承担80万和20万的出资责任,500万债务还掉100万后,剩余400万则无需A和B偿还。
2、假设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A认缴出资800万元,B认缴出资200万元,那么在公司500万债务范围内,A就需要承担出资比例80%的责任,即400万元,而B承担出资比例20%的责任,即100万元。
所以认缴的资本越高,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负担的债就越高,一旦公司经营不善对外负债,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法律风险。
但有的人会说,我在不清楚这些风险的情况下,就已经进行了高额注册资本认缴,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该怎么办呢?
1、如果目前公司还没有大的债务或者债务并不多的情况下,马上依法进行减资,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未来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给股东带来的风险。
2、在公司尚没有重大债务的情况下,将没有实缴的空股转让给其他人员,可以避免今后公司负债时自己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注册资本不用实缴,千万级公司随便开?
3、如果本人不愿意转让公司股份同时又想要控制风险的话,可以找他人代持,然后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工商登记机关显示的股东就不是自己了,债权人原则上也不能再追究未履行出资的责任了,但自己仍然系幕后实际控制人。
4、可以单独另外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将已经认缴的股份转让给新设立的公司,由新公司承担今后的出资义务,从而免除自己的出资义务。
5、在公司经营尚好之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认缴出资的期限提前,根据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提前将注册资本缴纳,然后通过后期的运作逐步收回投资,以免除今后公司经营不善时还需要继续缴纳出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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