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公司法要求,当香港公司不再继续经营,需要到香港政府机构申请注销公司。公司注销相对香港公司其他业务更加复杂,且每家公司情况各不相同,在注销时要充分考虑当前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资产情况、税务审核情况、年度审查处理情况等各个因素,提前做好注销整体安排,在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情况下合规注销,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注销香港公司的方式:
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强制清盘注销,另一种是正常的主动注销。
强制清盘注销:指没有按时进行年审,罚款不缴纳,收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申辩,这样
香港注册署会在2-3年后,自动把这家公司
注销掉。
主动注销:而正常的主动注销,就是走正常的程序进行注销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注销的条件:
1、香港有限公司可根据《公司条例》申请撤销注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在申请撤销注册前的三个月已结束营业;
(2)公司没有未清还的负债(此条很重要)。
2、如果一家有限公司已成立超过十八个月,香港税务局会发出该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就必须首先把报税表填好并交回税务局,然后才可申请撤消注册。而且在交回税表的同时必须附上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
3、在申办撤消注册过程中,您仍然要准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直到公司注册处通知您该公司已被撤消注册为止。
4、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5、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