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2023年4月1日起利得税表必须连同审计/核数报告一并提交。
根据香港税务局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开始,所有香港公司,下来的利得税表必须连同审计报告一起递交税务局,不可以只是利得税表零申报递交税务局!据根香港公司新规定,是凡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每个报税度年都必须账做审计申报,前之零申报,税局有没要求户客提供审计报告的原因,是因为户客收入低于002万港币,依照税局规定以可后补审计报告。现在2023/4/1日起表税必须跟审计报告一起提交!此项调整意味着:· 香港2023 年4 月1 号开始所有利得税表必须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提交,再不能像以前提交税表零申报。· 即使香港公司要零申报,也需要做没有营运的审计报告。· 如果标记无运营的香港公司需要注销,需出具无营运审计报告,或者申请为“不活动公司”才能够提交申请注销。如果客户多年一直没有开业,没有经营,没有开账户,那么要补多年无运营审计报告一起递交税务局,多份无运营审计报告一起办理,有些年份可以问一下会计师是否可以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