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的流程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三、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四)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五)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七)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以下按情况提交:
1、房产证明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签字、盖章
3、股东出资信息表(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签字、盖章
办理时间
工商变更的办理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