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962A,第 5 版,2018 年 6 月 12 日- 安全家具配电单元的 UL 标准
这些要求涵盖与**连接的家具配电单元 (FPDU) 连接的室内使用电源线和插头,额定电压为 250 V AC 或更低和 20 A 或更低。FPDU 可以提供一个或多个插座,包括一个与连接插头一体的电流抽头,如果提供的话,用于连接使用设备。FPDU 可以包括采用一体式输出引线和/或输出连接器的一体式 2 类电源,并且可以包括具有采用 2 级输出连接器的一体式电源的插座。FPDU 用于根据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FPA 70 固定安装到便携式或固定式家具上,作为电源连接线和插头连接的电气利用设备。
根据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FPA 70,家具配电单元 (FPDU) 不得用作结构或固定家具的固定布线,例如但不限于厨房和浴室的**台面的应用。
1.1 中描述的带有少于三个插座并配有灯具的电源线和插头连接产品包含在 UL 153 便携式电气灯具标准
中。 1.1 中描述的电源线和插头连接产品少于三个插座且使用电磁干扰滤波器的设备符合电磁干扰滤波器标准 UL 1283。
1.1 中所述的电源线和插头连接产品具有少于三个插座并采用浪涌保护装置 (SPD),适用于 SPD 类型 3
的浪涌保护装置标准 UL 1449。 1.1 中描述的采用接地故障保护的插头连接产品包含在接地故障断路器标准 UL 943 中对便携式 GFCI 的要求中。
该标准不包括用于医疗设备的 FPDU。
这些要求涵盖了带有隔离次级电路的 FPDU。
这些要求涵盖配备位于隔离二次电路中的电池的 FPDU。
具有备用电池功能的产品或位于初级电路中的其他不间断电源设备应符合不间断电源设备标准 UL 1778 中的适用要求。
具有三个或更多插座插座的 FPDU 可以使用发光二极管 (LED) 灯具。
本标准包含以下增补:
a) 增补 SA – 包含电池的家具配电单元。
b) 补充 SB – 用于集群座椅的家具配电装置。
c) 补充 SC – 厨房和浴室台面的家具配电装置。
d) 补充 SD – 便携式(可移动)工作台的家具配电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