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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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认
我国的实验室认可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CNAS将依据CNAS-CL01: 2006 idt (ISO/IEC17025: 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按照科学、公正与国际通行准则相一致的原则运作中国实验室认可体系。CNAS与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实验室客人机构之间互认,既通过我国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在成员国之间得到互认。
中国CNAS认证与区域组织互认;与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互认;
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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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意义表明具备了按响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政府部分、社会各界的信任;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交流;
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提高zhi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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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方法与流程申请认可的实验室应根据CNAS-CL01: 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2017)建立、实施和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应将其郑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定制成文件,并达到确保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质量所需的程度。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标准的学习、质量体系规划。质量体系文件编制、质量体系运行、内审员的培训、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质量体系模拟评审等过程确保质量体系维持有效的运行,蕞终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获取实验室认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