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优惠产地证书FE(享受关税优惠)

   2023-12-18 39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泰蔬菜水果协议》并入“早期收获”方案中继续执行。为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快享受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的优惠,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方案,决定从 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相互给予关税优惠,这些产品主要涉及HS税目号第1章至第8章的农产品,其中包括活动物、活植物、肉类及食用杂碎、鱼类、乳品、其他食用动物产、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等。自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和东盟按照《货物贸易协定》,开始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自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签发的产品范围,除了去年1月1日已经开始签发的HS税目号下1-8章的全部产品以外,又新增了泰国、马来西亚等6个国家降税清单中的产品。即:出口至东盟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相关产品均可签发原产地证书FORME。


我司产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确定所需要的产地证办理的类型。

2、跟我司索取对应的申请表填写内容资料。

3、将按要求填制好的产地证模板发送到公司操作人员。

4、按照客户的资料录入系统导出产地证的确认件,请核对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并做出明确修改标识。

5、做好后我司会根据客户要求是否需要邮寄产地证或者电子扫描件。


核心提示:印度尼西亚 优惠产地证书
 
标签: 商务服务,进出口代理,单证服务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林嘉鸿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
  • 手机:13560037028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