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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委托财产的不同,家族信托可分为资金型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股权家族信托(未上市股权)、股权家族信托(已上市股权)、不动产家族信托、动产家族信托等。目前国内的家族信托以资金型家族信托为主,股权和不动产家族信托仍处于起步阶段,但相对于资金和金融资产等现金类资产,国内的高净值客户持有更多的资产是不动产和股权等非现金类资产,而且股权和不动产装入家族信托在理论上并没有障碍,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未来股权和不动产家族信托或将成为家族信托的新蓝海。
股权家族信托的常见结构
信托直接持股 | 首先设立资金型家族信托,然后采用交易过户的形式将委托人持有的股权装入信托,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持有目标股权。 | 优势:结构简单,现阶段拥有一定 划作用。 劣势:信托公司直接持股需承担较多的管理职责,拥有一定的声誉风险。 |
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 首先设立资金型家族信托,由信托公司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采用交易过户的形式将委托人持有的股权装入有限责任公司 | 优势: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干预较少,家族信托的有效性高。 劣势:管理运行成本高, 划作用弱。 |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 | 首先设立资金型家族信托,由信托公司出资作为LP,委托人或其代理方作为GP,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采用交易过户的形式将委托人持有的股权装入有限合伙企业。 | 优势:委托人或其代理方全权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信托公司的管理职责较少,且现阶段拥有一定的作用。 劣势:对家族信托的有效性有一定影响。 |
综合来看,三类股权家族信托的模式各有优劣。由于目前国内的信托公司在企业经营和家族治理方面的经验仍较为欠缺,所以业内普遍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的方式来设立股权家族信托,具体信托结构如下。
股权家族信托的功能
除财产保护、财富传承和资产配置这三大基础功能外,股权家族信托还可以帮助解决高净值客户普遍面临的一些痛点。
1. 解决股权代持问题
部分高净值客户可能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不能直接持股,而是将企业股权交由亲人或朋友代持,这其中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也不利于企业股权结构的稳定。股权家族信托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既可以避免高净值客户直接持股,同时也可以保证客户对股权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