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等利用互联网那个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即网站接入。
二、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宽带接入。
开展网站接入业务,则企业需要通过以下系统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理ICP证是需要进行股权追溯的,所有股东均需要往上追溯至国有出资或者自然人为止。也就是说即便是直接股东没有外资,往上追溯间接股东有外资(含港澳台地区),也是需要走外资审批申报流程来办理ICP证的。
二、外资企业申报ICP要求: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3、经营范围包含:电信业务;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5、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8、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三、外资企业ICP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主体公司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一级股东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社保证明(3个人1个月);
5、域名证书。
外资股东所需要提供材料:
1、主要外资方商业登记证书;
2、外国投资者、实际控制人主体资格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及翻译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含公司机构设置,公司人员概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