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3100,第 1 版,2021 年 5 月 26 日- 安全自动化移动平台 (AMP) 的 UL 标准
这些要求涵盖了 1.2中规定的带或不带有效负载的电池供电的移动平台。这些设备旨在仅在室内使用或在商业或工业环境中用作室外使用设备。该设备使用铅酸电池或锂电池供电,如果可充电,则在设备上或设备外通过导电系统充电。
本标准涵盖的移动平台用于提升、搬运、产品拾取、牵引等。这些动作可以由抓握附件、抽吸附件、瞄准镜附件等提供,以提升或承载负载。
位于 AMP 外部的系统部分(例如充电器)应按照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EC)、NFPA 70 和加拿大电气规范 (CE规范)、CSA C22.1 进行安装.
本标准不包括对工业机器人的要求,这些要求包含在机器人和机器人设备标准 UL 1740 和工业机器人和机器人系统 CSA Z434中。符合这些标准的机械手可用作集成系统的有效载荷。
本标准不包括对用作商业和工业地板清洁设备的自动引导车辆或自动车辆的要求。该设备包含在 CSA C22.2 No. 336的带牵引驱动的可充电电池供电商用机器人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标准中。
本标准不包括电动工业卡车消防安全标准中定义的 E、EE、ES 或 EX型电池供电工业卡车,包括型号名称、使用区域、转换、维护、和运营,NFPA 505。这些卡车类型包含在电动电池供电工业卡车标准 UL583 和电动电池供电工业卡车调查指南 ULC/ORD-C583 中。
自动化移动平台不提供“叉子”,也不打算用作“叉车”。任何具有该功能的设备都被视为工业卡车,并按照 1.6中的说明进行评估。
本标准不包括用于运送人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