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道型式检验报告 耐火极限检测

   2023-12-17 900

8.1.2 工程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
8.1.3 系统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防烟、排烟系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8.1.4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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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务服务,检测服务,质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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