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操作指引通告如下:
一、在广东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什么新变化?
根据外商投资法,在广东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两个新变化。
变化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办理,无需再向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变化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外,还需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二、在广东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具体应该怎么办?
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登录“一窗受理系统”(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外国投资者通过“一窗受理系统”的“开办企业”模块填报企业登记信息,同时在开办企业环节填报初始报告。投资人在登记环节需承诺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填报行业门类和代码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勾选涉及特别管理情况。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变更报告或修改信息报告,通过“一窗受理系统”的“外资报告变更”模块填报信息。
为简化港澳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使用往来内地通行证、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使用护照申请登记注册的,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登记机关无需线下核实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