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资质由哪个部门审批?怎么办理?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固废法取消了生态环境部门对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改为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老固废法第14条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修改为新固废法第18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一、工业固废监管任务新增较多
新固废法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新增的关于工业固废监管的任务较多,如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单位没有依法及时公开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产生工业固废的单位未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以及没有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废的违法行为,都可能被处罚。
三、固废处理企业要进行招投标一般办理什么资质在一些固废处理行业的招投标文件中,需要企业提供固废处理资质,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提供哪些资质证书呢?
首先,大部分企业会办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颁发的企业服务资质;
其次,招标方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ISO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等证书,以及认监委相关的服务体系资质证书,详情可以看上图表格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