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认证办理简介
CB体系成员国:
IECEE-CB体系是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局运作成功的电工产品IEC合格评定多边互认体系,目前有54个成员国 (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肯尼亚、韩国、利比亚、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乌克兰、阿联酋、英国、美国) 和60多个国家认证机构成员参与了CB体系,旨在提供“一次测试,一张证书”的合格评定模式,减少贸易技术壁垒。成员之间相互认可CB测试报告和证书,并以此作为获得国家认证的依据。
CB认证申请方式:
CB证书的申请方式可以采用两种程序来获得该证书
1)产品已经获得CB测试证书,使用该证书附带CB测试报告向进口国申请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
2)产品未获得CB测试证书,直接向进口国申请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若采用第二种程序,申请人首先就得按进口国的国家认证机构规定的样品数量,送样品到该国指定的检测试验室进行测试,还要支付测试费用。
样品测试合格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派审查员或委托我国的检测站对申请企业的****能力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可以获得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使用他们的标志,若采用种程序,申请人只需将获得的CB测试证书及CB测试报告(并附有按该国提出的差异项目的测试结果)寄到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不需寄送样品或仅寄个别样品复核,即可认可测试结果,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对工厂的****能力审查合格,就可获得认证合格证书,可使用该国认证机构的标志。
比较这两种程序,就能根宿楚地了解到,种程序比第二种程序简便而且经济。我国企业获得了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颁发的CB测试证书后,向CB体系成员国申请该国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合格证书;既经济,又省时。
CB证书申请注意事项:
1.用英文(打字)填写CB测试证书申请书。
2.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英文名称应填写在申请书首页右上部的四个小黑点之间。
3.申请日期要填写清楚。
4.如果申请人与制造厂是同一单位就分别在栏内填写相同的名称和地址。
5.整机中使用的已获得CB测试证书的元件栏内,如有,应填元件名称及其cB证书号。
6.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的名字用打字讥打出汉语拼音,同时法人代表亲自签字。
注意事项:申请CB认证时,需告知要考虑列入报告的国家,以便测试时把相应的国家差异考虑进去。
CB证书可以撤回吗?
成员国在他们申请加入IECEE一CCB成为CB体系成员时,应声明他们认可IECEE采用的那些IEC标准,并说明对于认可的标准中的国家差异(如有的话),目前各国说明的差异归为两种:与本国国家标准的差异用"y'表示;与其集团存在差异,用"C'表示;无差异用"r'表示。如出现以下情况,发证的国家认证机构可以撤销CB测试证书:
当一份CB测试证书已被撤销,发证的国家认证机构必须尽快通知CCB秘书并说明撤销的理由。CCB秘书必须对某一份CB测试证书已被撤销一事,通知制造厂和就有关标准参加CB体系的所有各国家认证机构,并说明撤销的理由。每个有关国家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将在该CB测试证书基础上所作出的国家认证或认可,予以撤回。
CB认证特点:
三无:无有效期限,无工厂审查,无证书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