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许可证专业代办

   2023-12-16 53
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许可证专业代办

根据以下法规规定,从事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部委规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07年4月28日建设部令第157号公布 2015年5月4日修正本)第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第二十五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活动。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核心提示: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许可证
 
标签: 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王要志
  • 地址:厦门思明区银河大厦1907;集美区软件园三期A01-803;泉州市丰泽区农机大厦602;龙岩新罗区,漳州芗城区
  • 手机:15259245875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