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申请和变更流程
1.企业提交变更申请书,在申请中列明需要变更的相关事项(加盖公章);
2.原备案表原件;
3.变更事项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补办
1.企业提交新登记备案需要的所有材料;
2.补办申请书(加盖公章);
3.在我市主流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网上填写备案表时,表中的“企业住所”填写营业执照中的住所。
2.网上填写备案表时,表中的“经营场所”填写企业现办公地址。
3.网上填写备案表时,表中的英文名称首字母大写,英文翻译务必准确。
4.属于分支机构的企业在网上填写备案表时“注册资本”填写总公司的注册资本。
5.注册资金门槛:海运注册500万元人民币,空运注册300万元人民币,陆运注册200万元人民币,总公司开设分公司时,每增设一个分公司需赠加50万人民币注册资金。
6.企业网上填写备案表时特殊项目中的“多式联运”需要提供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人”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国际多式联运”项目,否则不允许填写。
7. 企业网上填写备案表时特殊项目中的“国际快递”需要提供“国家邮政局”颁发的“国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允许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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