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企业获得合法生产的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办理步骤:
1、筹办申请;
2、相关部门材料受理;
3、审核;
4、现场考察;
5、抽样检验;
6、审批完成。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1、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
1、申请(网上提交或窗口提交)及材料核查:
1)通过窗口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实施机关告知补正材料通知书的短信。
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为申请已被受理;
2、现场核查:材料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核查组由及观察员组成,进行现场核查。
检查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上报核查材料;
3、现场核查通过并提出整改建议,申请人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主管部门接到现场核查报告后,审理发证。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我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好的服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和业务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