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住宅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公司,房屋检测鉴定范围
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房屋检测鉴定的范围:
1、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之内的房屋;
2、爆破工程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震动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3、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建筑工程施工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之内的房屋;
4、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什么情况需要做房屋检测鉴定
1、房屋地基与基础、主要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要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房屋出现险情的预兆
1、房屋地面突然之间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之间加大;
2、承重柱、梁、板或墙身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或墙身产生过大的出现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4、墙身或天花的批荡突然之间大面积剥落、脱落;
5、房屋突然之间发出异常的声响,如“噼啪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是专门从事房屋安全检查、检测和鉴定工作的单位,其目的是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
1、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主要包括桩基工程;沉降观测记录;土方回填记录;基槽验线记录等;
(2)上部结构工程:主要包括承重墙体工程、梁板柱构件及配件安装工程、屋面及防水层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
(3)装修装饰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相关工程质量验收。
2、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依据:
(1)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现场勘查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地质构造的影响加以控制。
(2)第二十七条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实行监督管理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3)关于住宅分户墙体的要求如下:
(a)非承重外墙外保温系统(包括窗台和外墙面内嵌保温材料);
(b)门窗玻璃安装质量;
(c)门扇开合试验;
(d )楼地面空鼓开裂情况。
(e)卫生间防水性能。
(4)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按照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为乙类建筑和丙类建筑的为高层塔桅式住宅、单跨连续钢构住宅以及多跨连续钢构组合体等三类钢结构建筑物。
(5)根据标准G B/T 《混凝土外加剂用水量测定法》(以下简称GB/T50037.1-2010),混凝土外加剂掺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泵送混凝土外加剂掺量不应大于40%,预拌混凝土外加剂量应不大于30%;
B. 泵管喷涂的外加剂掺量不应大于25%,预拌混凝土外用水量不应小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