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可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消防设施零缺陷运行、提高人员自救及应急救援能力,那么,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概率将会显著降低。
消防安全评估的依据:
2011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消防工作考核体系。
消防局在2013年3月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对火灾高危单位范围及其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做出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其法律法规规范:
1、《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GB∕T3) 引言 火灾风险评估对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认识火灾的危险性,从而为预防火灾、控制火灾和扑灭火灾提供依据和支持。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高层建筑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每年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高层公共建筑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 单位、统一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 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火灾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消防安全评估分类
按评估客体的性质可以分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评估、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评估、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评估、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技能评估等几部分,具体在针对单位评估情况时选择,一般都会进行整体评估。
这样才能真正的给出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评估结果,其报告书和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按评估场所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矿企业消防安全评估、机关事业团体消防安全评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等。
不同场所其消防安全特点不同,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其侧重点也不同。
按评估对象的重要性或者火灾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社会单位评估和火灾高危单位评估。
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
1、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
b) 准备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c) 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他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
d) 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
2、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b) 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
c) 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
d)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评价报告内容应,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照片以及明确整改时限。
c) 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采用电子载体。
我们公司坚持质量至上、客户至上的原则,公司以国内的资源、人力及交利之优势,以高质量的产品和热情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公司愿与新老客户携手共进,互赢互利,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