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转让商业发展新趋势 刘建民
典当行转让股权承接公司变更
另有典当资源转让
目前研究者普遍认为 明清时期,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典当业日趋兴盛,到清代中期达到顶
峰换言之,明清两朝的数百年间,我国的典当业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促进而空前繁荣,以至于“ 成为
地主、富商、官绅乃至官府、皇室投资取利的热点,不仅与人们的生活消费密切相关,而且已渗入到当时
社会的多个层面,与思想文化、习俗风尚、社会局面等都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
系。”因此,清代的典当或信贷被指为“执着平民金融之枢纽,操纵着平民生活的生杀大权”,进而
得以赓续与持久。我国古代典当业发展到明清时期达到空前兴盛阶段,究其原因在于明清商品货币经
济的发达及政府的“利典”政策,为明清典当业兴盛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而典当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则
成为明清典当业兴盛的内在动因
有3家典当行资源委托转让
股权可以全部变走
实际控股人全程配合变更
店面地址可以继续使用租金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