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市场“CE”属强制性认证指令,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 标志表示产品符合了欧洲的法规或者差异。它可以由制造商根据欧盟的法律和指令自我宣称。如今,CE标志是进入欧洲经济区(包括欧盟、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的强制性标志。
指令 Directives
指令是某些类别产品使用的法定要求,包括基本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在张贴CE标志之前,这些指令必须得到满足,但是制造商可以选择评估方式。目前,欧盟已颁布了二十余条 CE 指令( CE directive ),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识,提供该产品的技术文档。这样才能在其市场内流通。
协调标准 Harmonized Standards
证明符合指令的简单方法就是通过欧洲协调标准。如果一个特殊产品类别符合了协调标准,也表示它符合了相应的指令规范。
符合声明 Declaring conformity
许多指令允许制造商自我宣告。而部分指令则要求制造商提交产品至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测试和认证,或者通过认证机构对其的质量体系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