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如医药信息发布、医药信息平台、医疗器械平台、医疗器械/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等,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二)、公司营业执照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