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许多人在装饰装修新居时,为了改造自己心中的完美户型,会擅自组织施工团队拆除墙体,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
如此将会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国家建设部出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里有了明确规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里指出,
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
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
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后,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如果是危房的话就可能会设置房屋加固或者房屋翻建,甚至拆除。
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
,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