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理健康中心转让

   2023-12-16 410


北京心理健康中心转让


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核发(名称、业务范围、住所、代表人、活动地域、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


转让一家不经营的心理健康中心,详细可以咨询


  团体分学术性、行业性、性、联合性四类。民办非企业分教育事业、劳动事业、体育事业、民事业、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科技事业、服务业、服务业、其他。

、申请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注册资金在3万元以上;


  (6)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团体。


  二、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向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1)申请书;


  (2)<社团体申请表>(州民局);


  (3)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4)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由审计机构出具);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复印件;


  (6)社团体的章程草案;


  (7)会员名单。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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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社团体登记应提交以下村料


  (1)申请的申请报告;


  3、报送个人或单位花名册.


  (3)专职工作人员证明、一般要求专职。


  (4)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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