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转让萌芽于两汉 刘建帅
典当行转让配合变更
典当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当时已经存在。刘秋根在《中国典当制度史》一书中提
出了这样的观点:“因春秋战国以来高利贷的发展,动产抵押借贷至汉代已相当普遍,南北朝时期虽有
所进步,却并无本质变化。”据此可以推断,典当行当在秦汉时期即已开始萌生。此时,金银及铜钱等
货币,作为充当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已经获得了长足进展,甚至不少诸侯国可以合法铸币
(如吴王制造的蚁币、齐国生产的刀币)。由于经济的发达、商贸的繁荣、城邑的扩大,人们对于货币需
求越来越大,私人质货行为已经相当普遍,以致于民间高利贷活动十分活跃,催化与促生出了典当事业。
自此,“以物质钱”的典当行为便在这种私人高利贷活动中正式萌芽。显然,私人典当行为与民间借贷
业的萌生是汉代幅员辽阔、地域广袤、经济发达、商业繁荣的真实写照
典当行成立流程:
1
注册营业执照
2
然后向商务委递交材料,商务委下发红头文件,然后选择商委提供的银行开设验资报告,(趴帐大概两个月左右)后期取款是递交申请单,然后从验资户把钱划到基本户取走
3
领取 典当经营许可证 后,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 特种行业许可证
4
申请人持 典当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商委办理 同意划款通知书 ,持 典当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特种行业许可证 原件和复印件办理领用当票手续
典当行公司转让
有典当许可及特种经营
公司业务简单可以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