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原产地证的作用:自2015年12月20日起我国出口企业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原产地证书的出口货物将按照自贸协定可在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下面是中澳FTA原产地证填写过程:
中澳原产地证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
中澳原产地证第二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中澳原产地证第三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中澳原产地证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运港和卸货港)。
中澳原产地证第五栏:备注,机构填写。
中澳原产地证第六栏:顺序号,系统自动
中澳原产地证第七栏:喽头及包装号(此栏应与货物包装咦头一致,如无喽头,应填N/M字样。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或“见提单”、“见CI等字样)。
中澳原产地证第八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中澳原产地证第九栏:对应第八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中澳原产地证第十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 “WO”。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中澳原产地证第十一栏:毛重或其他数量
中澳原产地证第十二栏:Cl号及日期(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CI号日期必须与C一致)。
中澳原产地证第十三栏:出口商/生产商的申明
中澳原产地证第十四栏:签证当局的证明(此栏由签证人员审核证书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公章。签证人签名必须清楚、并留有足够的盖章位置,印章与签名不可重叠,如无特殊要求,只签一份正本,不签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