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章程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股东的身份证明,股东中有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该法人的所有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及简历。
股东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法人,可以是港澳公民或法人,但必须大陆资本控股。
6、专业人员身份证明,需要有8名专业人员。
7、专业人员学历证明或者职称证明,8名专业人员中至少有4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
8、专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8名专业人员中至少有4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
9、设备购买租或赁合同
10、办公地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11、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用户权益保障制度、技术安全保障制度、内容安全保障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
A.用户权益保障措施:应详细描述用户交易纠纷处理的具体方式、流程等;B.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a.网站安全保障措施;b.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c.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C.内容安全保障制度:应符合《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要求。
D.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生产安全、内容安全等方面内容。
12、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13、业务发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