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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EXPORTER REGISTRY FORM)认证 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EXPORTER REGISTRY FORM)加签 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EXPORTER REGISTRY FORM)盖章 出口商登记表(EXPORTER REGISTRY FORM) 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贸署新发布的《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进口登记的公告(2009/21)》(参考译文见附件),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对公告附件一中所列海关税则号项下的纺织服装产品进行登记,填写“出口商登记表”(见〈公告>附件二)。该规定2009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国家。根据公告要求,“出口商登记表”需我会和外交部认证后,送土耳其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华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前来办理“出口商登记表”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影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经我会授权机构审核无误后出具商事证明书,再送土耳其驻华使馆或上海领馆认证 。 大使馆加签认证,简称领事认证(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 ,又称“外交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