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以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9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转口贸易”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不在我国境内,所以无需就此缴纳增值税,当然也不具备出口退税基础。值得重视的是,“转口贸易”势必会产生跨境资金流动,按前述流程图看,国内A公司会向境外供货商B公司付汇,从境外C公司收汇。基于当前我国外汇管理体系,这一收一付是要接受外汇局管理的,这也是从事“转口贸易”需要面对的大难题。
1:国内一般贸易企业转厂给加工贸易企业(外资企业)。
深圳A工厂是电线生产商,销售电线给苏州B企业,B企业属于台资企业,有加工手册。B企业要求A企业做转厂交货,A企业是国内一般制造工厂,有进出口权,产品出口需要退税。因此以A工厂的名义出口货物到深圳出口加工区我司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苏州B企业用手册报关进口(进口免税)A工厂出口后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同时也解决了B企业免税进口目的。整个流程只需要两到三个小时。
2、加工贸易企业A转厂给另一家贸易企业B(进料对口)
顺德企业C是生产棉纱线的港资企业,有加工手册。东莞企业D是时装生产商,属于台资企业也有加工手册,以前C企业销售棉纱线给D企业都是通过关封做深加工结转交货的,目前因为顺德企业有部分原材料是国内开票采购的,为了达到出口退税目的,顺德企业C把货物出口到坪山保税区,东莞D企业再用手册报关进口。顺德C企业享受出口退税的同时,也解决了两个企业料件的结转交货问题。
1、 加工贸易企业转厂给国内一般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
深圳某生产体育用品的企业E属于美资企业,有加工手册,因为E企业保税进口原材料在中国生产的产品需要出口核销的,不能直接在国内销售。但国内一般贸易公司F需要采购E工厂的产品在国内进行销售,因为两家公司不能直接在国内交货。加工贸易企业E用手册将产品出口到深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国内贸易公司F再以一般贸易征税进口到国内销售。
2、 同一家企业手册之间料件结转,等同于旧手册料件退港,新手册申报进料对口。
加工贸易企业手册置换,旧手册料件需要转到新手册的,可通过深圳出口加工区报关进行旧手册料件复出,新手册料件进料对口完成。
第四:问:在坪山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出现之前企业是如何完成转厂交货的?
答:深圳出口加工区(坪山保税区)是2009年国家总署等相关部门批转开展保税物流,保税区检测维修,保税区商品展示等业务,在之前深圳出口加工区只是作为一个外资企业的海关监管区。
国内企业一般都是通过把货物出口到香港然后再申报进口这样来完成转厂,拿到报关单来核销加工贸易企业的手册。也就是香港一日游,香港一日游时效长,路途远,中港车费用高,有时候可能会产生押夜的情况。
坪山出口加工区(境内关外性质)批准开展保税物流之后,企业从香港一日游转到坪山出口加工区做转厂,即保税区一日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