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权人以及出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有效);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也应当附有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正本或者公证副本和主合同副本(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不管是是普通的商标申请获得商标权,还是进行商标权质押,材料都是必须要准备的。
二、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和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信息的真实性、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予以答复;
3、借款人和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应当委托经银行批准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有报告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银行和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当自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登记手续;
5、借款人应当将商标权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6、执行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