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基金小镇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2023-12-15 270

湖南私募基金公司设立全流程(湘江基金小镇)

湖南湘江基金小镇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

1、私募基金管理人指专为管理运作私募基金而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应当包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等字样。

3、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应明确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应明确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4、 在湘江基金小镇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实缴比例不低于25%,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三)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名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基金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及专·业胜任能力,负责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经验;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入驻后,须6个月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18个月内完成登记;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商事登记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不存在兼营可能与私募基

金业务相冲突的其他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主要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守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失信行为。

5、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金融办)提出推荐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驻申请书;

(二)出资人身份文件(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证件、学位/学历材料)、简介及出资能力佐证材料;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提供证件、学位/学历材料、从业资格佐证材料、简历;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投资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管理经验佐证材料;

(五)实际控制人身份文件(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证件、学位/学历材料)、简介、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六)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七)办公场地使用材料、租赁协议或相关说明;

(八) 私募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实缴出资材料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佐证材料;

(九)出资人登记承诺书;

(十)展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来发展方向、运作规划、业务需求、基金产品交易结构、资金来源及投资策略等;

(十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架构合理性说明(如设置超过三层);

(十二)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金融办)要求的其他材料。

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必提供以上第(八)项材料。迁入且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必提供以上第(九)(十)(十一)项材料。

入驻要求: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入驻12个月内,原则上须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户、托管户原则上需开设在长沙市;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守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失信行为。


湖南湘江基金小镇优惠政策

★ 享受扶持政策的条件

在湘江基金小镇新设或迁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公募基金、持股平台、自有资金投资类企业等,且完成中基协/发改委登记备案(持股平台除外)。

★ 落地奖励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完成中基协或发改委备案,按首笔实缴资本的 1‰给予奖励,

奖励上限 100 万元。

2.省外迁入或新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中基协登记,按每家 10 万元给予奖励。

★ 运营奖励

上述各类机构在湘江基金小镇自产生地方贡献之日起 5 年内,对年度地方贡献(新区、岳麓区级):

1、100 万元以下的企业

按该年度形成的实得地方贡献的 50%给予奖励;

2、1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按该年度形成的实得地方贡献的 80%给予奖励;

注:合伙制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因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地方贡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租金补贴

注:1.适用范围:在湖南金融中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

2.购房补贴:在湖南金融中心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 1300 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3.后续新增办公面积按标准的 50%给予奖励,累计不突破上述补助面积上限。

★ 投资奖励

1.投资湘江新区(含湘阴、九华片区)企业:非上市流通股权持股时间不低于连续六个月,按投资额

度的 1%奖励,单个机构年累计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

2.投资湖南省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新兴及优势产业链项目,且持有股权期限

超过 6 个月;投资企业成立时间 5 年以内,实际投资额超过 1000 万元,奖励标准不超过 5%;投资企

业成立时间 5 年以上,实际投资额超过 2000 万元,补助标准不超过 1%,每年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

过 500 万元(

1、2 项可叠加享受)。

★ 活动奖励

1.活动类型: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在湘江基金小镇举办有影响力、与投资基金产业相关的论坛峰会;

2.奖励金额:每家机构(包括行业协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每年给予活动费用 50%且不超过 20 万元的

补助,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

不知道能不能解决大家的疑惑,如果有不理解或者我没有回答到的问题,也欢迎来提问,有时间我都会一一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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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股权,私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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