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诊所申请条件及审批办理流程
-
当今颜值经济盛行,可见医美行业依旧有很大红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医美行业混乱的现象,以及国家对医美市场进行大力整顿,规范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很有必要。各地卫健委部门对当地医疗美容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规经营的机构,如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无符合条件的美容主诊医师进行诊疗,使用证件不齐的违规器械产品等,促使医美行业更加合法规范经营
办理流程:选址→核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评审→审批→发证
设立标准大致如下:
一、医疗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
二、床位
开设美容皮肤科和/或美容中医科的,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
开设美容外科的,至少设有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
开设美容牙科的,至少设有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原则上不单独设置)
三、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
开设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美容外科:至医美诊所的设立标准少设手术室、观察室、治疗室、处置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参照口腔诊所)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中医美容治疗室。
㈡医技科室 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1、各科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平。
2、换药室、化验室、办公室均不少于10平。
3、抢救室不少于15平(可以不设);
4、消毒室不少于4平。
5、手术区域不少于40 平,手术间不少于20平。
㈣每美容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
四、人员
㈠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
㈡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关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