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体制、市场条件、社会分配制度及吸引外资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各国政府制定的税收法律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从事海外投资经营的企业,就可以进行相应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税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各纳税人税收筹划意识会更加强烈,也会越来越多人利用境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我们就针对这块内容,做相关讲解,以便大家对注册离岸公司的选择地、安排税收筹划等方面有初步的了解。
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架构方面,可以选择由中国境内公司直接持有境外实体的股权(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在其他国家(地区)设立中间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境外实体股权(间接投资)。
相比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具有诸多优势。
1、间接投资在引入投资、利润汇回以及退出时,更加灵活;
2、能够更好地规避法律、税务以及业务运营的风险;
3、可以降低或免除所须缴纳的境外预提所得税,充分利用境外税收抵免;
4、有效控制投资收益汇回的时间,从而递延纳税;
5、增加可供再投资的现金利润。
目前离岸中心大概有三类:一种是不征收法人或个人所得税,但以财产税、关税代替,如BVI群岛、百慕大群岛;
一种如中国香港、新加坡,对来自当地的所得税按正常利率征税,但对来自公司注册地以外地区的所得税少征或不征,同时也不征流转税,这为那些在当地设立公司并从海外获利的外国人提供了有利条件;
还有一种像卢森堡,既对当地也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征收所得税,但为外国人在当地设立实体创造了极其优惠的制度,以支持一定的外国业务。
海外公司税收筹划原理:
1、各国税制的差别
2、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3、国际重复征税的差别
4、征收管理水平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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