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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5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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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短版权、专家学者结合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证梳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的影响因素、平台责任识别等,进行了讨论,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平衡。


行业发展快速发展,长短竞争时有发生

短它已成为人们展示自己和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
近年来,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支持下,短这个行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伴随着法律和行业之间的一些不协调的问题,长短相争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近年来,北京互联网审理了一些事情短与日常生活相比,作权案件更为常见短侵权现象,实际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并不多。
诉讼主体长期以来短平台主要体现长和短法官张倩介绍。


“短单一侵权案件赔额不高,高赔额案件比例较小。
张倩说,长短在平台案件中,法定赔偿的计算方法适用率较高,涉及短作权适用率特别高。
在她看来,也有一些实际的判决问题。
如何计算权利损失?如何计算许可费?长以短如何授权传播,如何传播,需要更多的实践基础。


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与张倩对北京市互联网的判决总结一致,通过梳理短侵权赔偿案件发现,系列案件赔偿金额近20万。
在非系列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的赔偿金额不到1000(53)或10000(53),100万以上只有4个,其中一个超过1000万。
刘晓春注意到,一审赔额高达3200万,是一起超过1000万的判决案件。
她说,新版权法修改法定赔偿金额范围后,超额赔偿金额的比例显著降低,赔偿金额远高于新版权法500万法定赔偿金额的上限,应更加谨慎,对证据依据的细节也有更高的要求。


以数字向善为指导,合理界定平台注意义务
15万新媒体电商号购买平台有哪些以集装箱涂装生产线烘房VOCs废气治理为例,分别采用蓄热式热力焚烧(RTO)-热能回用工艺与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再生工艺,通过工程应用中采集的各项运行数据,对2种工艺在集装箱烘房VOCs废气处理中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结果表明,2种工艺均能实现废气回收利用的目的;相对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再生工艺,RTO-热能回用工艺具有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集装箱生产过程耗用大量有机溶剂,并产生大量有机废气,每生产一个标箱(TEU)约需使用.1t的有机溶剂,其中绝大部分有机溶剂挥发到空气中,给生态环境和健康带来严重危害.据统计,28年我国集装箱产量超过4万TEU,耗用溶剂4万t,废气排放超过3万t,一个年产15万TEU的箱厂,每年有机废气排放量达1.2万t,集装箱生产是典型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重污染行业].目前大部分生产干货箱的工厂对主要漆房配套了废气净化装置,如吸附-催化燃烧装置等,取得较好的净化效果.烘房废气是集装箱生产废气的重要部分,但大部分烘房废气没有得到有效处置.烘房废气产生于集装箱喷涂后加热烘干过程中,废气成分主要为甲苯、二甲苯等.由于加热升温加速了溶剂挥发,使废气浓度大大,然而为了降低能耗控制成本,一般采用小风量通风,致使烘房废气具有浓度高、温度高、风量小的特点.本研究以集装箱涂装生产线烘房VOCs废气治理为例,分别采用蓄热式热力焚烧(regenerativethermaloxidizers,RTO)-热能回用工艺与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再生工艺,通过工程应用中采集的各项运行数据,分析比较2种工艺在集装箱烘房VOCs废气处理中的特点,以期为烘房VOCs废气治理工艺的选择提供参考.1烘房VOCs废气净化工艺介绍1.1吸附-催化燃烧工艺吸附-催化燃烧工艺主要应用于大风量、低浓度有机废气的治理,适用于治理集装箱生产过程中喷漆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具有运行成本低、净化的优点.但由于烘房废气浓度较高,且风量相对较低,在我公司以往的工程案例中一般不对烘房废气进行单独治理,而是并入喷漆车间的有机废气治理系统中进行集中治理.1.2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再生工艺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再生工艺(简称吸附-溶剂回收工艺)可以实现废气的再生循环利用.在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中,对于组分少、浓度高的VOCs,吸附-溶剂回收工艺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能回收其中有用成分,产生经济效益,针对集装箱烘房有机废气单独处理,目前部分厂家采用了该工艺.吸附-溶剂回收工艺主要以颗粒状或纤维状活性炭为吸附材料,工艺流程一般包含预处理、吸附、蒸汽脱附、冷凝等处理单元,典型的工艺流程示意图如所示.从烘房收集的有机废气先经过表冷、降温等预处理过程后进入活性炭床吸附处理,吸附后净化气体直接外排.活性炭床吸附饱和后,由PLC程序控制转入脱附再生过程,导入饱和蒸汽对活性炭脱附,脱附后的蒸汽和有机气体的混合气体在冷凝器中冷却液化成水和有机溶剂的混合液,之后水和有机溶剂的混合物流入自动油水分离器中,实现自动分离,分离后的有机溶剂进入溶剂储槽,工艺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1.3RTO-热能回用工艺通过废气燃烧产生热能,实现能量循环利用.RTO技术是一种治理中高浓度有机废气比较理想的治理技术,该技术是在传统燃烧技术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它以规整陶瓷材料作为蓄热体,通过流向变换操作回用有机废气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热回用效率一般高达95%以上,远远高于传统的列管式换热器.该法对有机物的氧化温度高,一般在8℃左右,净化效率高,对大部分有机物的净化效率可达98%以上.一般来说,烘房工艺段排放的有机废气浓度较高(浓度4mg˙m-3左右),且正常运行时风量和浓度都较为稳定,RTO设备在这种条件下运行不需外加能耗,并可产生高于进风温度的热风,通过管道回用于烘房,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工艺流程示意图见.烘房排放的废气经集气管路收集,通过过滤阻火器,进入RTO设备内高温焚烧降解.降解后的净化气体经过蓄热体后,会产生高于废气进口温度约1℃的气体,通过管道将该热风直接回用于烘房供热,可以将热风回用管道接至烘房燃油/燃气热风炉的进口风道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RTO设备可以看成一种特殊的燃烧机,在降解有机废气的同时通过蓄热体的切换换热原理,在高换热效率下使烘房出来的较高浓度有机废气降解并转换成热量,并通过管道回用于烘房.另外,在热风回用控制系统中可以通过采集烘房内的温度信号并与烘房供热的燃油/燃气热风炉进行联动控制,根据回用热量的大小调节热风炉的燃料耗量,降低原有燃油/燃气热风炉的燃料耗量,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理论上,在烘房排放的废气和有机废气浓度足够的情况下,可通过RTO的回热替代烘房热风炉的供热.目前在汽车涂装线烘干工艺中,大多应用了RTO技术,获得了良好的净化效果。

在法律共识的价值下,科技发展不仅要保护权利人,还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必要的利益平衡机制,促进文化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所执行所长张吉宇表示,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注意义务应在尊重科技发展实际和规律的基础上合理界定。


在会议上,许多专家学者还结合《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案例,深入论证了侵权案件前后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平台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平台是否有过滤侵权的义务,首先要考虑技术可行性。
除非行业普遍采用特定技术,否则平台需要过滤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这将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基本法律原则。
此外,过滤措施的成本也非常重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教务处副主任陈绍玲说。


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副教授刘伟认为,平台应承担间接侵权责任,这是一种连带责任。
裁定赔偿责任时,应当根据损害赔偿法的规则和法律原则对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必要的限制,其核心是过错程度和原因。
根据《民法典》第十一九五条第二款的最后一句,应当考虑侵权对损害的原因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并通过原因和过错限制赔偿责任。
如果不考虑原因和过错,可能会忽略平台采取的知识产权合规措施和二次创作中的特殊问题,导致侵权责任赔偿结论不合理。


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刘文杰强调了侵权行为中的证据问题。
在确定赔偿金额的过程中,原告最应证明的不是工作的价值,而是被告侵权的证据。
他解释说,原告的工作价值与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被告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的大小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朱东表基于直接侵权计算间接侵权人赔偿金额表示担忧。
虽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间接侵权应适用连带责任,但如果损害赔偿金额与直接侵权金额挂钩,可能会导致损害赔偿金额难以计算和追偿机制故障,可能导致间接侵权人过度责任和社会成本增加。


张吉宇认为,预防义务的程度不应高于预期损害。
她还提出,应合理界定预防侵权的措施。
如果平台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仍难以发现侵权问题,则不应对未被发现的部分承担侵权责任。


张吉豫提出,确定损害赔偿还需要考虑合法授权的二创短贡献相关权利人的收入。
她认为,“短平台上的许多都是基于原始材料的网民的二次创作。
这些对原作品的市场利益没有明显影响,对相关作品的传播和收入的具有积极意义。
张吉豫表示,基于二创合法授权的表达、交流甚至创造需要更多的支持。
期待多方合作,鼓励相关主体创新,开拓更好的合作模式,实现行业共赢。


解事先解心 ,定分才能止争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结合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案例,进一步讨论了侵权损害赔偿的考虑因素、计算方法和平台责任。
在版权案件中,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特别是超过法定上限金额的证据支持,应区分直接侵权和帮助侵权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以及平台过错程度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刘晓春在分享中指出,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考虑作品类型、权利人权利类型、作品生产成本、侵权作品市场价值、侵权规模和时间、侵权作品许可费、侵权人可能收入、侵权人主观恶意、侵权性质、权利人权利保护性质等因素。


刘文杰就如何理解自由裁量权赔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建议自由裁量权赔偿是实践中发展起来的规则。
在判决超过法定赔偿上限时,应当充分说明案件中的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中的损失或者违法所得超过法定赔偿上限。
只有这样,才能判断高于法定赔偿上限的赔偿金额。


在版权法修订之前,法定赔偿上限为50万元,修订增加到原来的10倍,即500万元,这意味着立法者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损失或确切的非法收入,500万上限足以弥补原告的损失,在这种立法精神下,要求高于法定赔偿上限,有足够的证据。
刘文杰说。


刘维通过比较短根据长的成本和收入,比较同类案件的判断金额,分析域外赔偿标准与正常收入和权利保护收入的区别短侵犯作权和合理使用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如转换使用、文本问题不一致等,这些因素会影响对平台过错和原因的判断,在分析损害赔偿金额时,可能需要更加谨慎。


基于平衡保护

与会专家认为,长短它是一种共生的关系。
解决方案短生产和传播的相关版权问题应注重丰富受众的文化消费体验,平衡版权相关主体的利益。


利益平衡是解决作权问题的共同法律原则,需要考虑长和短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提出,短在处理作权案件时,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客观行为对原告作品的影响,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刘文杰的认可。
在知识产权侵权和注意义务识别过程中,我们需要一种利益平衡的思维。
刘文杰说,在知识产权中,权利持有人和被控侵权人可能是创新的主体,无论长,短平台等平台是互联网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主体。


如何从实际操作层面实现不同主体的利益平衡?短从授权市场的角度提出建议,通过探索假设许可费的赔偿方式,一些高额赔偿案件可能更具实际价值和意义。
他建议有资源调查短授权市场的一般许可费可以通过定价促进短授权市场的成熟发展。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曹阳认为,短版权保护需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不仅要促进产业的生态健康发展,还要帮助公众获取他们想要的信息和资源,增强收益感和幸福感。


与专家学者期望一致的是,围绕版权保护,长、长、短平台之间有合作实践的先例。


今年3月,与搜狐达成合作。
搜狐将授权平台及其用户来所有自制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
平台和用户可以重新编辑、安排或改编相关的电影和电视作品。
双方同意继续开展创意营销或收集等合作。


今年7月,爱奇艺和宣布达成合作,双方将探索长内容的二次创作和推广。
爱奇艺将授权集团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转让授权的长内容,用于集团短创作。


第二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创新的基本体系。
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伟表示,在新的背景下,要实现不同主体的利益平衡,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稳定平衡的秩序。


来源:青年网
核心提示:账号交易,账号购买,自媒体账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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