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
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1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共计七章六十八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1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计九章七十四条。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
1.办公场所500平米以上。
2.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3.中级发行员证。
4.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1.办公场所没有特殊的要求写字楼 商务办公的都成。
2.注册资金物要求可以是中心 有限公司。可以无注册资金可以3万以上注册资金都可以。
3.初级发行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