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
(1)公司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周年申报表。
上述都是必需的文件,还可以查询公司章程等,该公司章程并不是提起诉讼或仲裁时必须提交的文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涉及香港公司主体的纠纷按照涉外纠纷处理。说以香港公司主体在内地打官司的话,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还需要公证的委托书。
用于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公证流程:
(1)香港公司文件用于中国大陆
常见的有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在大陆使用,这时候就需要办理司法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再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香港公司文件用于非海牙成员国(中国大陆除外)
如果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使用地为非海牙成员国(地区),那么需要先将文件经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送往香港高等法院做加签认证,还要办理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
如果文件使用国(非海牙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往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送往办理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3)香港公司文件用于海牙成员国
如果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要在海牙成员国(地区)使用,需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对该文件进行公证,转递至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