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出口至欧洲国家的朋友们都知道,这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是在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以致免税的一种关税。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明显提升,中国不再属于世界银行标准认定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经济体,因此欧亚经济联盟取消了原本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84号公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登士敦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对于已经不能再申请普惠制产地证的国家,可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另外截至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3国,对出口至这3个国家的货物,企业仍可以申领普惠制证书。
关于新规注意事项:
——普惠制产地证的停发,意味着以后就没有关税上的优惠,降低了相关产品的价格优势,减弱竞争力。
需要提前与客户进行沟通解释,避免出现因缺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而影响贸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