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对象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厂房,为了辨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厂房进行安全性鉴定。
2.临时性厂房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厂房达到特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厂房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处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内处环境作用等。
8.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9.根据结构承重能力验算的需要,抽样检查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
10.必要时可检测结构上的荷载和作用。
11.必要时应补充勘察工程地质情况。
12.必要时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性能。
13.当有较大动荷载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映和动力性能。
三、 厂房安全检测注意事项
1.选择专业机构:进行厂房安全检测时,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这样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
2.检测前准备:在进行检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如清理检测区域、关闭设备等。同时,需要提前通知厂房内的员工和相关部门,以避免影响生产和安全。
3.检测过程中注意安全:在进行检测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如穿戴安全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等,以确保检测过程中的安全。
4.检测结果处理:在获取检测结果后,需要对问题进行分类和处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厂房安全检测鉴定依据
《工业建筑评估标准》(GB )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危险房屋评估标准》(JGJ版)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8-2007)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89)
《建筑抗震评估标准》(GB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
《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国家规定要求的其它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房屋安全评估工作指引》文件
房屋原设计文件及施工资料、装修施工设计图、现场勘查及检测结果等。
厂房安全鉴定的结果为后续的改造重建提供建议,若是鉴定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需立即报告业主进行相应的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