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邦咨询公司专门为私募机构提供行政合规辅导,私募基金产品提供发行运营辅导,为私募从业人员提供合规咨询,提供办理全国地区投资类基金公司(证券类、股权类、资产配置类)、新注册、私募牌照新申请、变更、专业人员推荐、产品备案(契约型以及合伙型)、私募牌照转让、投顾资格申请、AMBERS系统维护以及备案疑难问题等一揽子全流程配套私募服务业务
(四)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的基本信息、诚信信息和相关投资能力、经验等材料;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3)投资者减少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
(六)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68.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创投)投资基金能否投向新三板的基础层和创新层?能否参与“新三板精选层打新”?能否参与新三板精选层的网下申购活动?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第二十五条款第八项的规定,未经登记开展基金募集、投资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协会终止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退回登记材料并说明理由
(六)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和《登记备案办法》《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等相关规定
协会可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就整改情况进行核验,并就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出具法律意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答: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第八条款第四项的规定,**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符合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具体而言: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应当具有合理性并说明理由 1.风险揭示书应充分揭示披露私募投资基金的资金流动性、基金架构、投资架构、底层标的、解决机制等各类投资风险; (三)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从事股权投资并担任基金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担任**管理人员,其任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运作正常、合规稳健,任职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被协会采取公开谴责、不得从事相关业务等纪律处分措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第七十六条 (六)需要加强核查的其他情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 (十)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25.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是否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协会可以视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就前述管理规模提交经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答:根据《登记材料清单(2023修订)》的要求,商业计划书应当清晰合理、具有可行性,与申请机构的业务方向、发展规划、人员配备等相匹配 (五)采取拒绝、阻碍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协会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检查、调查职权等方式,不配合行政监管或者自律管理,情节严重;
经营场所系租赁所得的,自提请办理登记之日起,剩余租赁期应当不少于12个月,但有合理理由的除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三)管理、处置、分配基金财产;
创业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包括通过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等)基础设施、房地产、企业股票、上市公司股票(所投资的企业上市后参股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除外)、上市公司可转债、上市公司可交债 (五)未按规定向协会报送信息,或者报送的信息存在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提供有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材料,通过欺骗、贿赂或者以规避监管、自律管理为目的与中介机构违规合作等不正当手段办理相关业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道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持资本充足,满足持续运营、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不得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第七十七条 一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清算的,还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清算承诺函、清算公告等信息答: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冲突业务是指民间借贷、民间融资、小额理财、小额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众筹、场外配资、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的业务,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参与非上市企业可转债投资,备案时说明投资场所、具体标的、交易方式及比例,比例上建议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一)募集完毕未按照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答:根据《登记材料清单(2023修订)》的要求,商业计划书应当清晰合理、具有可行性,与申请机构的业务方向、发展规划、人员配备等相匹配